5月15日,学校印发《湖北经济学院捐赠冠名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湖北经济学院引进社会捐赠奖励办法(试行)》两个文件,引导鼓励社会和教职工参与慈善捐赠,助力学校发展。
根据《湖北经济学院捐赠冠名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我校将提供建筑物、人文景观、人才引进、教师奖助等八大类冠名对象供社会冠名捐赠,基本涵盖了学校发展的各个方面,能尊重和满足捐赠者不同的捐赠意愿。
《湖北经济学院引进社会捐赠奖励办法》规定,学校从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,奖励为学校引进社会捐赠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。社会捐赠是大学重要的资金来源,其中,校友捐赠又是重中之重。我校110余年的办学历史,培养了大批学业有成、事业有成的校友,他们是学校最宝贵的财富和重要战略资源,是学校融入“双一流”及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坚强的推动者。目前校友信息还不够充裕,校友对学校的贡献与学校的办学历史不相适应,该办法的印发,对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开发校友资源,建立校友回馈母校的工作机制,提升我校的教育发展基金的捐赠规模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